消防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消防公告消防公告
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兴消委办〔20152

 

 


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相关情况及时报告。

 

 

                    兴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526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兴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526日印发

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920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相结合、与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相结合、与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相结合,与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通过落实乡镇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夏季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检查。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彩钢板建筑,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点行业检查。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整治违规彩钢板建筑等情况。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民政局负责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救助站等检查整治;教育局负责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和各类培训机构检查整治;卫生局负责医院检查整治;文广新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等单位检查整治;民宗局负责寺庙、教堂等场所检查整治;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酒店检查整治;住建局负责城镇燃气设施等检查整治;建工局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检查整治;安监局负责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检查整治;商务局负责商贸服务业等场所检查整治;经信委负责工业企业检查整治。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乡镇政府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5、重大火灾隐患及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组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各乡镇政府组织开展梳理研判本乡镇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情况,结合总体规划修编同步修编消防规划(消防专篇)。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开展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普查和分析研判,对消防水源管理不规范、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制订年度整改方案并完成整改。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配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力量,所有执勤站点应投入执勤。

(三)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七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广泛开展疏散演练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教育部门要落实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推进消防“进军训”工作,将消防知识技能纳入新生军训内容。交通运输部门要推动公交及交通运输系统在车载电视和车站、候车厅大型电子显示屏提示消防安全。文广新部门要检查歌舞厅、电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发动社会单位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

2、媒体消防宣传情况。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开设“夏季消防安全”专栏、专版,每月在市电视台、兴化日报至少推出1期专题报道,在市政府网站、门户网站至少开设1个消防频道或专题网页,广泛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动态及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媒体定期曝光火灾隐患,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在重大安保活动及重点时节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通过消防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定期向群众发布高质量信息,开展消防科普宣传。

3、消防安全常识普及情况。在市电视台、电台定期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要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组织消防官兵、消防志愿者开展“入户”消防宣传,对养老院、福利院、进城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所有消防队站、消防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放,发动社会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深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市、乡两级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自查检查阶段(910日前)。各乡镇、各部门部署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在615日前完成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市政府组织安监、卫生、教育、民政、文广新、民宗、旅游、住建、建工、商务等行业部门,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重大火灾隐患督改,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七进等工作情况开展检查。乡镇、居(村)民委员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治范围内的辖区单位场所,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问题,分门别类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计划和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15日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汇总分析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建立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夏季消防检查的目标和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公安消防大队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统一指挥调度。

(二)落实责任,强化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各乡镇政府要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推动解决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有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要加强指导培训,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掀起强大声势,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跟踪问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行业部门负责人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各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强化奖惩问责,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乡镇、各部门69日前报送本乡镇、本部门工作方案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91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蔡快乐,联系电话:18262302579,邮箱:630261905@qq.com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