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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州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打牢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920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相结合、与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相结合、与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相结合,与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通过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夏季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检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点行业检查。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情况。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卫生局负责医院检查整治工作;教育局负责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和各类培训机构检查整治工作;民政局负责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救助站等检查整治工作;文广新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等单位检查整治工作;民宗局负责寺庙、教堂等场所检查整治工作;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酒店检查整治工作;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城镇燃气设施等检查整治工作;安监局负责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检查整治工作;规划局负责文物古建筑、古街道等检查整治工作;工商局负责集贸市场等检查整治工作;商务局负责商场市场等场所检查整治工作。

    4、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上的通知》(安委【20149号)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是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专项治理以排查摸底确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5、重大火灾隐患及突出消防安全问题。以现存区域性火灾隐患和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为重点,主要检查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在确保完成《关于开展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苏公消传[2015]39号)和《关于开展全省开发区消防安全情况普查的通知》(苏公消﹝201517号)布置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会同规划部门,认真梳理研判城市、县城和乡镇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已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的,及时提出修订意见。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开展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情况普查,及时分析研判普查数据,找出存在的的欠账和工作疏漏,对消防水源管理不规范、消防站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制订年度整改方案,各地政府要按时完成整改,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力量应根据《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要求配齐、所有执勤站点应投入执勤、新建消防站竣工验收后同步入驻执勤力量。

4、应急救援机制建设情况。结合夏季灭火救援工作规律、特点,深入进行实地熟悉演练,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性能熟悉和测试,针对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分级分类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和等级调派方案,开展实兵实装演练情况。构建联动协调机制,建立电梯、高速公路、危化品输送管线等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定期召开专家组会议,定期开展实战演习情况。针对石油化工类火灾事故,配备灭火药剂储备和大功率、大口径移动炮,开展贴近实战的快速供泡沫液、远距离供水等基本战术操法和不同条件下救人、供水、灭火、堵漏、稀释等技战术措施实操实训情况。加强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应急联动单位的联合演练。

(三)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七进情况。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广泛开展疏散演练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落实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推进消防进军训工作,各地为辖区学校开展不少于一次军训活动,将消防安全培训、消防灭火疏散演练纳入新生军训内容。要推动公交及交通运输系统在车载电视和车站、候车厅大型电子显示屏提示消防安全。在歌舞厅、电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发动社会单位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

2、媒体消防宣传情况。各地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夏季消防安全专栏、专版,每月在市级(县级)电视台、市级都市报至少推出1期专题报道,在当地政府网站、门户网站至少开设1个消防频道或专题网页,广泛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动态及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媒体定期曝光火灾隐患,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在重大安保活动及重点时节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通过消防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定期向群众发布高质量信息,开展消防科普宣传。

3、消防安全常识普及情况。在各级电视台、电台定期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各地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组织消防官兵、消防志愿者、宣传车开展入户消防宣传,对养老院、福利院、进城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所有消防队站、消防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放,发动社会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各级政府要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10日前)。部署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各级政府组织安监、工商、商务、文广新、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规划、民宗等行业部门,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重大火灾隐患督改,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七进等工作情况开展检查。乡镇、街道和居(村)民委员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小单位、小场所,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经验阶段(920日前)。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建立提升消防工作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夏季消防检查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各级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地区火灾形势稳定。市消委会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消防支队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各地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强化落实,联合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各地党委政府要重视和支持,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推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指导培训,规范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提示。要掀起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行业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各地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各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强化奖惩问责,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方案请于610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沈丹,邮箱:978069961@qq.com,联系电话:13615190171),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91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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