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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发《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公安厅发 江苏省公安厅发电

 

发电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

签批盖章

程建东

等级

加急

·明电

苏公传2015383

页数

10

 

关于传发《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省厅制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传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公安厅      

2015519

 

 

 

抄送:厅党委成员。

厅新闻中心,治安、警务督察总队,南京、徐州铁路公安处、民航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省森林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省厅决定自即日起至920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省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点行业。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等行业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5、重大火灾隐患及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组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对省、市、县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监督执法

1、执法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消防执法工作例会、法律审核、集体议案、自由裁量、执法流程等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核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确定和分级监管落实情况。

2、规范执法运行情况。主要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等情况;重点查找和解决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公开、网上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执法监督制约情况。主要检查实行警务公开、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追究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等情况;整治消防执法不公不廉,纠正执法不严、不作为和选择性执法、乱执法等问题。

(三)执勤训练

1、实战化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结合夏季灭火救援工作规律、特点,深入辖区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易发多发区域进行实地熟悉,制定完善六熟悉卡,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性能熟悉和测试,针对地铁站、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分级分类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和等级调派方案,开展实兵实装演练情况。构建联动协调机制,建立电梯、高速公路、危化品输送管线等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定期召开专家组会议,定期开展实战演习情况。针对石油化工类火灾事故,配备灭火药剂储备和大功率、大口径移动炮,开展贴近实战的快速供泡沫液、远距离供水等基本战术操法和不同条件下救人、供水、灭火、堵漏、稀释等技战术措施实操实训情况。加强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应急联动单位的联合演练情况。

2、灭火救援指挥情况。全勤指挥部和指挥长机制建设,检查全勤指挥部支队落实情况,指挥长、指挥助理配备情况。充实建筑结构、石油化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专业人员,健全灭火救援专家队伍;检查专家队伍组建情况,并电话实地联络询问专家关于专家组组织、会议等落实情况。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按照部局等级调派要求,落实等级调派制度,实地报警测试指挥等级调派情况,并调集指挥中心的接警记录,检查等级调派落实情况。执行火场纪律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平时视频监控火场制度落实情况,网络媒体反映执勤训练、灭火救援火场制度落实情况。

3、单位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情况。专职消防队执勤人员编配、车辆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情况;针对本单位灾害事故特点,开展专项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和联训情况。一、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现役中队实战化训练计划,落实同步部署、同步考核情况。化工集中区专职消防队实战化训练开展情况。

(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在确保完成《关于开展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苏公消传[2015]39号)和《关于开展全省开发区消防安全情况普查的通知》(苏公消[2015]17号)布置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会同规划部门,认真梳理研判城市、县城和乡镇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已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意见。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开展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情况普查,及时分析研判普查数据,找出存在的 欠账和工作疏漏,对消防水源管理不规范、消防站建设不到位等问题,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制订年度整改方案,推动政府按时完成整改,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力量是否有缺口、是否有闲置未投入执勤的消防站、新建消防站竣工验收后是否同步入驻执勤力量;96个全国重点镇和166个其他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情况;20个须投入执勤的政府专职消防队进展情况;24个须完成建设任务的政府专职消防队进展情况。

(五)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七进情况。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广泛开展疏散演练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落实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推进消防进军训工作,将消防知识技能纳入新生军训内容。要推动地铁、公交及交通运输系统在车载电视和车站、候车厅大型电子显示屏提示消防安全。在歌舞厅、电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发动社会单位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

2、媒体消防宣传情况。各支队要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夏季消防安全专栏、专版,每月在市级电视台、市级都市报至少推出1期专题报道,在当地政府网站、门户网站至少开设1个消防频道或专题网页,广泛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动态及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媒体定期曝光火灾隐患,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在重大安保活动及重点时节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通过消防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定期向群众发布高质量信息,开展消防科普宣传。

3、消防安全常识普及情况。在各级电视台、电台定期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各地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组织消防官兵、消防志愿者、宣传车开展入户消防宣传,对养老院、福利院、进城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所有消防队站、消防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放,发动社会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地要深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提请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15日前)。

1、全面自查。部署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摸清消防规划编制、消防队站和市政消火栓建设、消防通信和消防装备配备、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欠账,提请政府逐项制定补建计划。公安消防部门全面自查监督执法、执勤备战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成因,制定对策。

2开展检查。提请各级政府组织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等行业部门,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重大火灾隐患督改,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七进等工作情况开展检查;组织乡镇、街道和居(村)民委员会全面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小单位、小场所,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3、落实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20日前)。省厅汇总分析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夏季消防检查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省厅成立分管副厅长任组长,消防、治安、警务督察总队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消防总队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各地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统一指挥调度。

(二)依靠政府,联合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并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推动有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工作责任,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执法。省消防总队党委成员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调度,推进各项工作。省厅及消防总队督察部门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要强化奖惩问责,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市5月底前报送本地工作方案至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9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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