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级通知,请各重点单位通过户籍化管理系统义务消防队模块录入本单位微型消防站名称、位置、人员和装备信息。此项工作应在11月4日前完成,请各单位抓紧录入并相互转告。
兴化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