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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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高层住宅建筑全面推行消防楼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兴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兴消委办〔20178

 

 


关于印发《全市高层住宅建筑全面推行消防

楼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省、泰州市相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全市高层住宅建筑全面推行消防楼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兴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828

 

 

全市高层住宅建筑全面推行消防楼长制

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高层住宅建筑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消委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消委〔20177号)要求,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高层住宅建筑全面推行消防楼长制。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整合各方力量、强化综合治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使每栋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住宅建筑发生较大以上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十层及十层以上或建筑高度大于27的居住建筑。

新建建筑参照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同步实施。

三、消防楼长概念

消防楼长:以每栋楼为单位,逐栋明确消防楼长,由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安或综治网格员担任,主要负责楼内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等方面工作。有条件的可设置专职消防楼长。

四、消防楼长选取和管理

消防楼长由物业公司或社区选取文化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能够积极配合辖区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社区等相关部门工作的人员担任,选取后由小区物业公司或社区统一向辖区派出所报备存档,然后由辖区消防机构统一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通过后上岗,上岗人员一律佩戴红袖标。

辖区派出所对消防楼长统一建立信息档案,施行一楼一长,一长一档的管理制度,每栋楼在底楼或电梯醒目位置设置消防楼长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高层居民防火公约》(附件123),每个小区在入口醒目位置设置《XX小区消防楼长一览表》、《消防楼长工作职责》(附件45)等宣传资料。

五、消防楼长工作职责

1、负责本建筑、本单元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日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

2、负责实施对本建筑、本单元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3、负责对本建筑、本单元的所有楼梯间、前室等安全疏散环境开展巡查,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

4、负责对楼内居民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的宣传,组织居民开展基本防灭火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灭火理论和普通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

5、负责制定本建筑、本单元的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并组织楼内居民开展实地演练,着重加强老弱病残孕幼等人群逃生自救技能的提升。

6、负责及时制止本建筑、本单元内出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必要时可向社区或辖区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7、负责本建筑、本单元的火灾报警,并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人员工作,保护好火灾现场,主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8、消防部门、社区、小区及楼内居民安排和委托的其他消防事务。

六、消防楼长奖惩

消防楼长为义务社会工作者,政府不为其发放工资,工作经费由物业公司或社区承担。辖区派出所或消防机构应定期组织考核评比,工作突出被评为优秀消防楼长的,给于一定物质或经济奖励;工作不力的,予以停职,构成违法的追究相关责任。市消委会利用每年119宣传日开展百名楼长评选活动,现场颁发证书及奖杯,并给于一定物质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消委会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消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由市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严密组织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责任。

(二)高速推进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消委会方案要求,迅速部署开展,要在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结束之前全部落实到位,8月底之前完成前期摸排、统计、人员选取等准备工作,并打造1-2个示范小区;9月底确保辖区全部高层住宅建筑和小区楼长制推行到位,并自行组织验收。

(三)注重业务培训。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楼长上岗前的大培训工作,安排业务骨干组织楼长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既要有基本的防灭火理论,也要有简单的防灭火技能和普通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要将每名楼长都培养成高端的消防安全明白人,能够切实担负起守卫一栋楼,守护千万家的职责使命,楼长制正常运行后,各地还要定期组织回笼培训,确保业务不生疏,热情不减退。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推进情况,形成工作简报,全面推广经验做法,于930日前向消防大队报送工作总结,各派出所930日前将消防楼长信息档案统一报消防大队备案。

 

附件:1《消防楼长牌》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

3《高层居民防火公约》

4《XX小区消防楼长一览表》

5《消防楼长工作职责》

(联系人:丁晓阳,联系电话:15252601799,邮箱:630261905@qq.com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兴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828日印发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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