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公安消防大队文件
兴公消﹝2017﹞17号 签发人:宋 健
关于开展2017年第3季度二级消防安全重点
单位抽样性消防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根据大队年初工作安排,现将我大队2017年7至9月抽查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名单、抽样性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抽查单位名单
1、兴化市昭阳加油站
2、兴化市超越神化娱乐会所
3、兴化市豪泰大酒店有限公司
4、兴化市幸福蓝海影院有限责任公司
5、兴化市昭阳园老年公寓
6、兴化市海阔天空洗浴会所
7、兴化市热带雨林浴室
8、兴化市安丰镇天乐大酒店
9、兴化市昭阳湖初级中学
10、兴化市斯曼尔商务酒店
11、兴化市丰亮影院有限公司
12、兴化市金领娱乐会所
13、兴化市红磨坊娱乐城
14、兴化市汉莎歌舞厅
15、兴化市中医院
16、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
17、兴化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18、兴化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1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支行
20、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
21、兴化市博物馆
22、江苏省电力公司兴化市供电公司
23、江苏省兴化中学
24、兴化市人民法院
25、兴化通裕纺织有限公司
26、兴化市邮政局
27、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
28、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
29、兴化市人民医院
30、兴化市广播电视台
31、兴化市检察院
32、兴化市江浙商业广场发展有限公司
3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支行
34、江苏乐天玛特商业有限公司兴化丰收南路店
35、兴化市中央大厦
36、江苏泰航饲料有限公司
37、兴化市文正实验学校
38、苏果超市(兴化)有限公司戴南金泽购物广场
39、泰州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兴化戴南店
40、泰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兴化市牌楼西路店
41、顶级手套(兴化)有限公司
42、兴化市九角楼宾馆
43、兴化市天港假日酒店
44、兴化市城南医院
45、兴化市凤凰大酒店
46、兴化市好声音歌舞厅
47、兴化市威尼思浴城
48、泰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49、兴化市万年精英健身会所
50、兴化市佳瑞酒店
51、兴化市聚鑫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2、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53、兴化市新区体育馆
54、兴化市水沐年华浴城
55、兴化市永安宾馆
56、兴化市和美酒店有限公司
57、江苏盛洲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58、兴化市豪门盛世娱乐会所
59、兴化市家贵足浴店
60、兴化市森南大酒店有限公司
61、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兴化英武南路分公司
62、兴化市聚鑫娱乐有限公司
63、东方商厦(兴化)有限公司
64、兴化市安丰镇中鼎大酒店
65、兴化市昭阳浅水湾洗浴会所
66、兴化市姚富宾馆
67、兴化市裕华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68、兴化市千垛酒店
69、兴化市金康来健身会所
70、兴化市万豪商务酒店
71、兴化市百路宾馆
72、兴化市乐迪娱乐有限公司
73、兴化市南方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74、兴化市乾宏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75、泰州市亚德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76、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审批手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检测或维保。
(二)建筑物及其消防设施的使用和改变情况:
1、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物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构造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
4、建筑防烟分区和防排烟设施;
5、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设施;
6、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
7、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
(三)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度落实情况:
1、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逐级落实情况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职工及重点工种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
5、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的实施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在岗情况和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8、重点单位“户籍化”等消防档案、台帐的建立情况。
(四)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检查方法
(一)询问并查阅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施操作以及自动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和维保单位情况,查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开展检查及整改隐患的记录等情况;
(二)查阅有关消防安全的制度文件、资料;
(三)查看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的外观、运行情况;
(四)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
(五)检查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的制定和实施的操作情况;
(六)通过联网监测系统查询消控室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单位故障率等工作情况并现场核查;
(七)其他实施监督检查需要的方法。
以上进行现场检查的消防监督员,一律佩戴消防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拍摄。
对检查发现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大队将依法下发法律文书予以查处。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自我检查、自我评估活动,从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消防安全基础管理完善、消防器材设施和安全疏散设施完好使用、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掌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订与演练,以及单位隐患整改和投入经费等方面,对照自查,自我作出客观评估,落实“三项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消防监督人员开展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兴化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7月12日
抄送:泰州市消防支队,兴化市公安局
兴化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7月12日印发